2008毕业生党员离校转单党团关系盖章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06-12  ]

今年我校的毕业生党员,凡在627日离校之前  已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的毕业生党员,其离校转单中“党团关系”栏以支部为单位,交由所在院系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印章即可。  尚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的毕业生党员,此栏暂不予盖章,待组织关系办理后再盖章。

628之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盖章。

团员毕业生到团委盖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组织部

2008-6-12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留言信箱:zuzhibu@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