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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毕业生党员离校转单党团关系盖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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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2
] 今年我校的毕业生党员,凡在6月27日离校之前 已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的毕业生党员,其离校转单中“党团关系”栏以支部为单位,交由所在院系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印章即可。 尚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的毕业生党员,此栏暂不予盖章,待组织关系办理后再盖章。
6月28日之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盖章。
团员毕业生到团委盖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组织部
200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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