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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评阶段第三次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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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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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石 油大 学(北京)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工作办公室文件 [2007]年5号
关于自评阶段第三次检查的通知
为了落实《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迎接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中石大京党〔2007〕11号),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工作办公室将对有关单位的迎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各单位对《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参考手册》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请自评分数并注明扣分点;
2、院(系、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自评报告和六个评估工作组牵头单位的专项报告;
3、各单位特色工作;
4、需党委决策的有关问题。
以上材料,各院(系、部)、提高采收率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办企业总公司请于6月22日前送交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01),并将电子版发至zuzhibu@cup.edu.cn。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工作办公室将于6月21日在第三会议室对机关职能处室的以上四项材料和评估支撑材料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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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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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办、校办 |
上午 |
8:0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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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部、党校、机关总支 |
8:3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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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纪委、监察审计处、统战部 |
9: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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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部 |
9: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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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工部(处)、团委、就业 |
10:0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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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工会 |
10:3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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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卫部(处) |
11: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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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事处 |
下午 |
2:3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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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财务处 |
2:4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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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科研与设备处 |
3: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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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务处 |
3:1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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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研究生院 |
3:3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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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离退休工作处 |
3:45-4:00 |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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