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2008届毕业生办理团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06-09  ] 【返回】
2008届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为了做好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各院(系、部)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顺利转接。校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团组织关系办理方式采取校团委到各院(系、部)团总支办公室现场办公,进行集中办理,具体时间见附表,办理时请团支部负责人带齐所有同学的团员证和离校转单(党员、超龄退团和群众除外)。

2. 如有团员证遗失的同学,请带一张一寸照片到团总支办公室补办团员证,补办完毕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 毕业生团员考入我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不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但要在离校转单上盖章。

4. 超龄退团(年龄超过28岁、含28岁)须在离校转单上注名“超 龄退团”字样;群众须在离校转单上注名“群众”字样。

序号

院系

日期

时间

负责人

1

计算机系

610

8001130

张毅

鞠斌杰

数理系

13001730

何汉挺

鞠斌杰

2

外语系

611

8001130

季然

鞠斌杰

人文社科部

13001730

王俊猜

鞠斌杰

3

资信学院

612

8001730

张松

鞠斌杰

4

石工学院

613

8001730

闫亮亮

鞠斌杰

5

化工学院

614

8001730

胡建茹

鞠斌杰

6

机电学院

615

8001730

边丽

鞠斌杰

7

工商管理学院

616

8001730

孙净宇

鞠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