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3月份公疗报销具体时间如下:
公疗报销审核地点:公疗办公室(校医院219室)
报销审核时间:
教工 2010年3月8日、9日 每天8:30——11:00;14:00——16:30,过时不候。
学生 2010年3月10日、11日 每天8:30——11:00;14:00——16:30,过时不候。
校财务处取钱方式变更:在校医院报销审核后,当日持单据去校财务交单登记,报销金额由校财务打入个人指定帐户(教工的工资卡,学生的校指定的银行卡)。
2、教工包括在职教工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报销时限 :
1、门诊医疗费用应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报销,最迟不超过60天,过期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每年11月份之前发生的医药费用必须在12月份报销,12月份发生的医药费用必须在第二年1月份报销,过时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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