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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公费医疗报销时间通知(本学期最后一次)
[ 发布日期:2009-06-23  ]

一、2009年7月份公疗报销具体时间如下:

公疗报销审核地点:公疗办公室(校医院219室)

报销审核时间: 

2009年6月29日、30日 、7月1日  每天   8:30——11:00;14:00——16:00

校财务处取钱时间:  同上,过时不候

 


关于200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一)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1.医疗卡的清退(624-26日,以班为单位办理);

2. 毕业生体检表归档(625日前);

4. 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629日);


注:1、请教工和学生按上述规定时间来报销!

    2、教工包括在职教工和离退休教职工。

    3、教工去校财务处领钱时,必须出具工作证或公费医疗卡;学生必须出具公费医疗卡或学生证。

    二、报销时限 :

1、门诊医疗费用应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报销,最迟不超过60天,过期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每年12月份之前发生的医药费用必须在12月份报销,12月份发生的医药费用必须在第二年1月份报销,过时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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