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7月份公疗报销具体时间如下:
公疗报销审核地点:公疗办公室(校医院219室)
报销审核时间:
2009年6月29日、30日 、7月1日 每天 8:30——11:00;14:00——16:00
校财务处取钱时间: 同上,过时不候。
关于200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一)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1.医疗卡的清退(6月24日-26日,以班为单位办理);
2. 毕业生体检表归档(6月25日前);
4. 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6月29日);
注:1、请教工和学生按上述规定时间来报销!
2、教工包括在职教工和离退休教职工。
3、教工去校财务处领钱时,必须出具工作证或公费医疗卡;学生必须出具公费医疗卡或学生证。
二、报销时限 :
1、门诊医疗费用应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报销,最迟不超过60天,过期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每年12月份之前发生的医药费用必须在12月份报销,12月份发生的医药费用必须在第二年1月份报销,过时不予报销!